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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管理争议五焦点 实名制等成安全底线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结束征求意见期。据介绍,有多家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反馈了意见。经过一个月的激烈争论,意见争议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管理办法下一步如何在安全、便捷、公平竞争、创新中找到平衡点,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
意见争议集中度较高
增加交叉验证方式、依据安全级别限额、严控支付账户出口、交易验证权责划分……这些都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争论的焦点,在一些支付机构和消费者看来,其中不少要求有些“强人所难”。
争议一:账户开立门槛提高。目前开设一个支付宝账户只用上传身份证照片、绑定银行卡即可,而意见稿要求,开立账户需五重验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水电缴费单等材料对于城市的工薪族不难,但对于农村用户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了。
争议二:要求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与支付限额。数字证书与电子签名对于使用电脑网购的用户不难,但对于目前已广泛使用手机购物的“掌上一族”来说有些困难。而且,日累计5000元、年累计20万元的限额,则对于一些喜欢网购奢侈品、网上理财达人来说,也会感到不便。
争议三:支付账户不能向他人银行借记卡转账。转账业务已成为网络支付机构民生服务中的基本服务,目前是免费的,而征求意见稿支付账户不得向他人借记卡转账,受制于各家银行对第三方支付转账额度的限制,不少客户只能选择银行网银转账,使得转账成本上升。
争议四:超过200元的支付指令机构不得代替银行验证。200元的额度已经很低,如果支付机构要求验证一次,接着银行又验证一次,快捷支付的客户体验将大打折扣。
争议五:支付机构不能为P2P等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且限定综合类支付账户限额。由于P2P行业风险较高,银行目前基本不对P2P进行资金托管,因而不少P2P企业把资金托管的业务交由第三方支付。此项规定一旦落实,银行能顺利接手P2P行业资金托管吗?
监管层希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有些支付机构认为,出于安全性考虑,意见稿的规范无可厚非,但一些规定确实与目前实际情况和现实操作有较大距离,这将直接影响网络支付的便捷性,甚至影响支付机构的创新发展。
“目前只有公安网和银行快捷渠道可以验证,而税务、工商、人行征信、教育等部门的公民信息不全面,偏远农村用户信息采集又存在相当大困难。”一位支付宝人士认为,应逐步开展交叉验证,随着业务使用的增加,支付机构才能够采集更多数据进行有效验证。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表示,针对目前支付机构业务的无序扩张,很多业务确实要纳入监管,但对网络支付不能基于对传统金融的管理做法。不能只考虑以提高开户门槛、提升验证级别等来防范风险,却忽视了网络支付对普惠金融的作用。
从最具争议的几条要求可以看出,实名制、账户实行分类限额、提高支付指令验证的安全级别、不能为金融类机构开户等要求,成为监管部门约束支付机构的“安全底线”。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意见稿,只要不违反安全“底线”,监管部门也希望能找出有比交叉验证更可信的方法落实实名制,鼓励支付机构创新安全技术,根据百姓实际需求调整支付限额。“我们不想把标准一下子定得很高,是想积极推动支付行业创新发展。只有安全无后顾之忧,创新才能大步流星。”
其实,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较上一版对业内人士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有不少进步,而且对于支付账户第一次做了合法化的明确。今后,随着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和银行的账户功能差距日渐缩小,对二者的监管也将逐步体现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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